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总结表彰暨教师节庆祝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1-07-26    作者:

 

文登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总结表彰
暨教师节庆祝大会的通知
 
各处(科)室,各教研室:
2010-2011学年度,我校全体教职工在“人才立校、质量兴校、技能强校、品牌铸校”的办学方针引领下,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树立了良好的职教新形象,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能力突出,实绩优异的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把学校各项工作推向新高,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第2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称号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突出贡献奖、优秀成果奖
二、评选推荐办法及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表彰评选办法和条件,按《文登市高级技工学校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规定》执行。
2、突出贡献奖
评优年度内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由所在处室推荐选拔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1)在体现公民道德规范、展示教工素质风采、提升学校对外良好形象等方面事迹突出者,如有重大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优秀事迹者,在市(县)级以上比赛中获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2)具备创新思维和现代教育理念,并将其成功经验应用于班级管理和学科教学之中,取得了突出的教育教学效果并为学校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者;
(3)在学校偶发事件或危急关头中,能挺身而出,化险为夷,转危为安,使得学校避免了重大损失者;
(4)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校体育和艺术水平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5)为学校增收节支做出突出贡献者;
(6)为师生服务做出突出成绩,受到普遍好评者。
3、优秀成果奖
评优年度内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处室或教研室,可申报优秀成果奖报学校党委会批准。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处室或教研室;
(2)获得省级以上综合荣誉表彰的处室或教研室;
(3)在学校获得省级以上综合荣誉表彰工作中发挥决定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处室或教研室;
(4)为学校带来巨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有较大政治影响的处室或教研室。
三、名额分配
1先进处室、先进教研室各按15%确定。
2、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按各处室、教研室人员的10%确定;获得先进集体的处室或教研室,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3%。
3、优秀班主任按全日制班主任总数的20%确定。
4、突出贡献奖按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总数的3%确定。
6、优秀成果奖按先进处室、先进教研室的3%确定。
表彰名额均采用收尾法计算,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工作日程安排及责任处室
(一)教职工千分考核成绩汇总
1、7月5日-30日,教务处、学生处、成人教育处、政工处将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的教学工作考核、班主任考核、教职工考勤等进行汇总并公示。
2、8月1日-5日,政工处负责对各项数据进行汇总;8月6日-10日,对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千分考核成绩、2010-2011学年度教职工千分考核成绩进行公示;8月15日,将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千分考核成绩、2010-2011学年度教职工千分考核成绩上报学校党委。
(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处室成绩汇总
1、8月16日-20日,根据2010-2011学年度教职工千分考核成绩,分处室(教研室)计算其平均值,做好处室(教研室)内教职工千分考核的排序,并与处室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进行核实。
2、8月21日-25日,按《文登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规定》中“先进集体的考核办法”的要求,相关责任处室计算出处室考核结果,政工处负责汇总;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批准。
3、9月1日前,做好教师节表彰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4、9月8日上午召开2010-2011学年度学校总结表彰暨教师节庆祝大会;晚上举行迎新生暨庆祝教师节军民联欢晚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