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26    作者:

各处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全区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日”活动,对分包区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清理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的垃圾和公共设施上的乱贴乱画,劝阻制止侵占道路、乱扔乱放、乱穿马路、闯红灯、散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

我校负责环山路两侧(棋山路至登云路路段),第一次集中活动定于3月28日上午9时开始,时间半天,以后集中活动时间由区创城办另行通知。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处室要统计参加活动人员情况,并报政工处。

3月26日下午学生处与政工处领导对我校分包路段进行了实地考查,结合我校实际,拟建议将我校教职工分为四组,每次安排一组参加活动。分组情况如下:

一组:政工处(负责组织处室)、办公室、财务处、成人教育处,时间:3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

二组:学生处(负责组织处室)、总务处、招生就业处,时间待定。

三组、四组:教务处(负责组织处室)、各教研室,时间待定。

政工处、学生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