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埠口港、金山党(工)委,区直各部门、驻文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文登英才计划的意见》(威文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文登文化名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委〔2014〕86号),为切实加快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宣传文化战线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文登文化名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区宣传文化领域从事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专业人才,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优秀文化人才。 已获得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之星、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威海市文化名家、文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二、选拔条件 文登文化名家选拔条件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业务精湛,成绩突出,品质优良,身体健康。选拔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对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并在近3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者: (一)在全国常设的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 (二)在全省常设的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若奖励分等次,须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三)在全市常设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的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若奖励分等次,须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四)在全国、全省、全市非常设性重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获得显著成绩者。 (五)两次在我区常设性文艺、新闻、图书、社科、外宣评奖中获奖者和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若奖励分等次,须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六)研究课题列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并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成员;列入省哲学社会规划研究项目(包括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和青年研究项目)通过鉴定的课题组前两位成员;列入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并获得一等奖以上的课题组前两位成员。 (七)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独立撰写一部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含套书和自费出版)或在全国重要刊物(不含增刊)发表论文,并产生较好社会反响的人员。 (八)在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文学、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获得区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过区级以上重要演出、展览、文化交流等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具有较高的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艺创作表演人才。 (九)在文化宣讲、文化传承、新闻传播、社科普及、民俗研究、文博事业保护发展、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获得文登区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过区级以上重要宣传文化活动,或出版、发表相关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化传承传播人才。 (十)在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策划、文化项目实施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十一)担任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3年以上,为我区文化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其经验在市级以上获得推广,并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十二)为全区宣传文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各类人员。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第二届“文登文化名家”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拟选拔10名左右。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择优推荐,属同一专业的要按照人选综合条件进行排序。 文登文化名家选拔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人选进行初评,按照1:1.5比例提出建议名单;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公示、考察及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提出人选名单,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委、区政府命名,颁发证书并发放政府津贴。 四、报送材料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范围、人选条件、选拔办法,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版报送区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8452377,电子邮箱:wd2377@126.com。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A4纸,一式三份。 2、事迹材料。申报人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 3、业务成果。申报人主要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报送1件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 附件:“文登文化名家”申报表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