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第七期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程开始启动,详情见附件“关于实施好第七期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程的通知”。 爱心互助保险工程的调整变化: 1、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50元(即原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从今年开始,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保费提高到60元,其中,参保会员个人仍承担50元不变,市总工会按照参保会员每人1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补贴,并将理赔比例普遍上调5%。在一个保障期内,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会会员因病住院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即过桥费)后达到0.8万元,即分段给付理赔金。 2、辅助医疗互助保障项目(36元/份) 在一个保障期内,参保工会会员因疾病、意外住院的,每天给付一定数额的住院津贴;因意外身故的,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体伤残的,以及患有指定的三十种种类重大疾病之一的给付一定数额的理赔金。 广大教职工要发扬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把爱心献给别人,把放心留给自己”的互助互济理念,提升健康风险意识,形成良好的参保氛围,积极参与保险工程。 本保期自2016年3月12至2017年3月11日(2015年9月参加36元保险、本次继续参加的,在2016年3-9月累计为2份)。 以处室、系为单位于3月15日,将参加保险工程人员名单、款交结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