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威海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8-06-05    作者:

各镇、街道办事处,南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埠口港总工会,区直及驻文各单位工会:

为了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的伟大成就,唱响“中国梦 劳动美”的主旋律,展现工人阶级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和活跃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威海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举办“威海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为做好我区选手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所有建会单位的在职职工,凡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和演唱水准的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赛。

二、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曲目要以“新威海 新时代 新力量 新梦想”为主题,健康向上,时代感强。

2、参赛作品必须为清唱, 通俗、美声、民族唱法均可。不得有伴奏,如有伴奏视为无效作品。

3、参赛作品要采用MP3或M4A格式音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M,时长不超过3分钟。每个单位可上报多名选手,但每位选手只可上报一个参赛作品。文件名称统一用“姓名+所属单位+参赛曲目+手机号码”。

4、原创作品请标明“原创”。

三、选拔程序

6月5日至6月25日,各级工会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好职工选手参赛。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统一压缩提交至大赛报名专用邮箱wdzghjcb@163.com,文件名为“姓名+所属单位+参赛曲目+手机号码”。

6月26日至6月30日,为专家评审阶段。区总工会委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对排名前40名的选手进行适当奖励,并代表我区参加威海市总工会“威海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

四、奖励

对排名前40名的选手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

一等奖10名,为排名1-10的选手,奖金300元;

二等奖15名,为排名11-25的选手,奖金200元;

三等奖15名,为排名26-40的选手,奖金100元。 

五、其他事项

1、进入威海市复赛、决赛的选手须自备比赛伴奏音乐CD或U盘,曲目不得随意更改,尽量着工装参赛,仪表大方、服装整洁,遵守赛事规则和纪律。

2、威海市复赛、决赛时间地点待市总确定后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8480722 王丽。

                                 文登区总工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