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用歌声表达对党的无比热爱,充分展示我校团结和谐的精神风貌,学校拟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 “颂歌献祖国,携手筑和谐”歌咏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歌咏比赛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
二、参赛范围
教职工以各处室、教研室为单位参加比赛
三、活动时间
比赛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
四、比赛地点:学校礼堂
五、比赛要求
1、演唱内容: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优秀歌曲,自选二首(自选曲目尽量不要相同)。
2、选择歌曲的难易程度适中,演唱时间每首歌曲可控制在2 分钟至5分钟。
3、演唱形式多样化,可采用齐唱、合唱、领唱、朗诵等不同的演唱形式,可根据歌曲内容自行设计动作和选用道具。
4、参赛自备伴奏带、伴奏碟。
5、合唱参赛要求有一名指挥,指挥手势到位,节奏感强。
6、各参赛单位5月10日将节目单报团委。节目单应包括演唱歌曲名称、参赛单位、指挥等。教职工要求全员参与,不得无故缺员。
六、比赛顺序: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八、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分数为最后得分。具体标准如下:
1、参赛曲目为红色经典歌曲,主题积极进步、健康向上、激扬斗志。(1.5分)
2、演唱歌曲完整流畅,无中途重唱、停唱现象,演唱整齐、音色统一。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3分)
3、形式有特色,有感染力,如果形式为合唱,要求声部间声音清晰、和谐,合唱形式多种多样。演唱感情到位,能够较好地表现歌曲意境和音乐形象。(4分)
4、精神风貌良好,服装整洁统一、美观、大方,组织有序,纪律严明。人数符合参赛要求,队形要求编排整齐,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强。(1.5分)
2011年4月26日